牲玉:shēng yù 基本解释:●详细解释:供祭祀用的牺牲和玉器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 郑国 有灾, 晋 君、大夫不敢寧居,卜筮走望,不爱牲玉。”《国语·鲁语上》:“余不爱衣食於民,不爱牲玉於神。” 韦昭 注:“牲,牺牲玉,珪璧,所以祭祀也。” 唐 李白 《为宋中丞祭九江文》:“牲玉有礼,祀典无亏。” 王琦 注:“玉,告神时荐於座之玉器,与牲币俱陈者。” 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甲部第二章:“望走羣祀,歌舞牲玉,神巫则肥,农夫则酷。”
1、其中的牺牲玉帛就是祭品。
2、《国语?鲁语上》:“余不爱衣食於民,不爱牲玉於神。”唐李白《为宋中丞祭九江文》:“牲玉有礼,祀典无亏。
3、公曰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
4、如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”(左丘明《左传》),再如“楚王曰:‘善,齐王有信士若此哉!
5、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
6、载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。
7、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
8、康有为《大同书》甲部第二章:“望走?祀,歌舞牲玉,神巫则肥,农夫则酷。
9、《宋史?乐志七》:“嘉?布兰,牲玉洁精。
10、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
11、祭时,由女巫组成舞蹈队,边舞边呼号,并献牺牲玉帛。
12、也指诸侯朝会时的礼物: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|化干戈为玉帛。
13、辛酉,舆驾亲祠南郊,诏曰:“朕式飨上玄,虔奉牲玉,高?礼毕,诚敬兼弘。
14、昭公十八年》:“郑国有灾,晋君、大夫不敢宁居,卜筮走望,不爱牲玉。
15、《左传》载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。
16、衣食所安,弗敢专也”,涉及吃喝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”,涉及钱财。
17、中记载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。
18、参见“牲玉”。
19、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。
20、宗庙里的祖先牌位上不直书其名,而另起一个称号以示尊敬,通常使用“祖”、“宗”二字,如汉高祖、唐太宗、清太宗等,祭品名目繁多,可以是肉食,可以是金玉珠帛,《曹刿论战》说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
21、公曰:“余不爱衣食于民,不爱牲玉于神。
22、公曰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(10),必以信(11)。
23、纲纪南维,朝宗东海,牲玉有礼,祀典无亏。
24、但是,这些小国此后,“仆仆于晋、楚之庭”,“牺牲玉帛,待于二境”,受到晋国、楚国两国的严重剥削。
25、长勺之战,曹刿向鲁庄公问(与齐国)作战依靠的是什么,庄公说:“我对百姓,不惜衣食(肯与赏赐)对神,不惜牺牲玉帛(祭品丰厚)。
26、惟命天子,不爱牲玉,礼仪具备,神降嘏福。
27、《左传?曹刿论战》中有这样的话:“牺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。
28、谓祭山后将所用牲玉埋于山中)肆类(类,祭名。
29、牺牲玉帛(bó):古代祭祀用的祭品。
30、实柴”是指将牲玉等品加于柴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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